非法获利30余万!女子卖的这东西有致命风险

当今社会

不少人深受肥胖困扰

于是一些无良商家

趁势推出了“神奇减肥药”

打着“不用运动,一颗见效”的口号

引得一众爱美又不喜欢运动的

小伙伴为其“一掷千金”

殊不知这些“神奇减肥药”

不仅成本低廉、成分不明

甚至还有致命的风险

近日,七星关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德溪街道办事处的居民杨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售卖减肥产品,出售疑似含有国家禁用药物成分的减肥果冻、减肥糖果 。 经七星关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某所贩卖的减肥产品进行查封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自2022年起,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从网络上低价购买减肥糖果和果冻后,进行再次包装,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减肥药销售信息,以一盒四百八十元 的价格,向全国多地发货销售,非法获利三十余万元 。

经鉴定,该减肥糖果中含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成分西布曲明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西布曲明是什么?

西布曲明早在2010年被撤市且被列为禁药。其通过抑制去甲肾上腺素、5- 羟色胺和多巴胺的再摄取而增强饱食感,抑制人的食欲 ,从而达到减肥效果。后被证实对心脏和神经系统有极大的损害,严重时会导致心脏骤停,并且会加大癌变概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本案中,周某抓住减肥者想轻松减肥瘦身、不愿运动控食的心理需求,置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径自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掺有“西布曲明”国家禁用制剂的减肥产品,其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必须予以依法惩处。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切勿盲目跟风购买使用减肥产品,如确有需求,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和专业指导进行购买。同时,建议要通过合理饮食、适度运动等方式,进行科学减肥,保护好自身的生命健康,切勿急于求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小编提醒大家

在追求美丽的同时

千万要保持理智

切勿盲目购买减肥产品!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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