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陈永虎同志学习!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作出决定

陈永虎

传承英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在第10个烈士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作出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陈永虎同志学习的决定。  

《决定》要求学习陈永虎不忘初心、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广大公安民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护航平安亚运、推进浙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在护航“两个先行”的新赶考路上继续展现公安担当、交出高分答卷。

陈永虎,男,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马鞍中队中队长。2023年5月16日凌晨,陈永虎带队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被一辆冲卡越野车冲撞并顶在引擎盖上行驶700余米,后车辆发生碰撞侧翻,陈永虎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8岁。从警27年来,陈永虎一直扎根交警一线岗位,全力保障交通安全,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5次,被评为“省公安厅G20峰会安保先进个人”等。8月11日,公安部追授陈永虎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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